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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员工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员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员工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员工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按照省教育厅《开展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司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员工班集体(不含2015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为振兴中华而奋斗的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学业成绩优秀;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实习成绩和劳动课成绩均居良好以上。
4.自觉上好体育课,积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课成绩良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员工:
①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者(含警告处分);②学年内有无故旷课现象者;③学年内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
(二)、优秀员工干部参评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为振兴中华而奋斗的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学业成绩优秀;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实习成绩和劳动课成绩均居良好以上。
4.自觉上好体育课,积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课成绩良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健康。
5.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不计较个人得失,服从组织分工,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团结协作精神,在老师和同学之间起桥梁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6.办事公道,坚持原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风民主,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在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员工干部:
①本学年内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②任职期不够一年者(员工干部职务变动,任职期连续计算)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员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全班员工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气氛浓厚,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多数员工学习成绩优良,晚自习出勤良好;
3.全班员工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尊师爱校,班内没有留校察看及其以上处分的员工;
4.全班员工认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纪律强,各项工作走在前面,集体荣誉感强;
5.班、团干部团结一致,凝聚力强,员工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班风积极向上。
三、名额分配
院系
|
人数
|
优秀员工
|
优秀员工干部
|
优秀班集体
|
工商学院
|
1446
|
1
|
1
|
1
|
农 学 院
|
760
|
1
|
1
|
1
|
化工学院
|
951
|
1
|
1
|
1
|
汽车学院
|
2600
|
2
|
1
|
1
|
经管财务
|
1331
|
1
|
|
|
教师学院
|
1053
|
1
|
|
|
经管会计
|
1751
|
1
|
|
|
软件学院
|
2173
|
2
|
|
|
土木建筑系
|
1569
|
1
|
|
|
外语学院
|
1002
|
1
|
|
|
机械学院
|
2010
|
1
|
|
|
艺术与传媒
|
383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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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系
|
2007
|
1
|
|
|
四、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 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评选条件及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校内公示5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二级学院组织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员工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员工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1-3,一式2份,双面印制,只报纸质版),连同《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员工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员工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4,一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于2016年3月9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员工处吴洪艳。电子版材料报送至1496487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