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
关于做好 2017 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艺术与传媒学院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各项奖助政策顺利有序实施,公平、公正、及时的将各类奖助学金指标落实到员工,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威斯尼斯人老品牌官网光宇做好2017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系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总体要求
各班级要严格按照鲁政发〔2007〕41 号、鲁财教〔2013〕 66 号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范围和要求,组织评审发放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要求报送评审材料。
二、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评审机构
1、系部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姜亦金
副组长:薛慧莉、杨梅、马景凤、郭继鹏
成员:朱艳、王倩、王钦、肖林、李伟、付艳丽、莫玲玲、崔志康、王旭东、 杨小霞 、吴婧、 武岳霄、何彩霞、赵丽、栾晓娟、张莹、刘杰、孙汝、陈艳萍、董海波、张春亮、王发富、袁杰、刘波、林芳如、黄俊香
2、各班级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任副组长,其他员工管理干部及员工任成员。
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1.报送内容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各一份。
2.报送时间及方式
为保证材料质量,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采取集中报送会审。报送时间为 9月30日。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报送内容省政府奖学金报送内容包括: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内容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报送内容包括: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只需报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员工名单备案表》。
2.完成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备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三、其他事项
(一)评审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我司各类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评审,严格各项程序,留存好各种纸质材料并存档,参与评审人员及院系领导要在纸质材料上签字。
(二)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奖助学金标准和名额发放,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不得调减资助名额。各班级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农村低保家庭员工,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员工、孤残员工、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员工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确保其顺利就学。
(三)各班级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公示应在学院范围内进行,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在班级的公示时间以及节假日不计入 5 个工作日内。
(四)对于各班级报送的获奖员工中经评审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对于不按要求报送材料、出现问题较多的院系,将在下一学年下达奖助学金经费时适当调减其指标名额。
(五)严格要求,按时审核、报送评审材料。
联系人:杨梅 13854428868 刘波18706582992
艺术与传媒学院员工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