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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认真做好我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文件精神,现就我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本意见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员工。
二、本意见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是指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员工。
三、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四、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标准和程序按照《威斯尼斯人老品牌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一)各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的书记为组长、副书记(或副经理)为副组长,员工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二)以班级(或年级、专业)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员工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员工代表人数视班级(或年级、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或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班级(或年级、专业)范围内公示。
(三)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员工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员工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标准,并结合员工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或年级、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农村低保家庭员工、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员工、孤残员工、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员工,并将其列为重点资助对象。
(四)院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五)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受助情况时,不能涉及员工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威斯尼斯人老品牌官网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
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集团: 院(系): 专业: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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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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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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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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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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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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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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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 户口 |
□城镇 □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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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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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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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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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 残 |
□是□否 |
单 亲 |
□是 □否 |
烈士子女 |
□是 □否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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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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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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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员工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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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员工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签章 员工本人 |
年 月 日 |
员工家长或监护人意见和签章 |
年 月 日 |
员工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和签章 |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民政部门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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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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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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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仅供参考,由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印制。
附件2
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集团:
员工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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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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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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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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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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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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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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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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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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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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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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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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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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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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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获资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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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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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收入 |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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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
申请原因: 建档立卡□ 建档立卡编号: 城乡低保家庭□ 低保证编号: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证编号: 残疾人□ 残疾证编号: 无劳动能力□ 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 未参加社会保险□ 患重特大疾病□ 遭受自然灾害□ 遭受意外事故□ 孤儿□ 烈士子女□ 其他特殊原因□ 具体原因: (符合选项用“√”标注,并在“具体原因”中详述) 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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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 |
推荐档次 |
A. 家庭经济困难 □ |
陈述理由 |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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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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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家庭经济不困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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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决定 |
院(系)意见 |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集团员工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
经员工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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