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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员工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教育工作精神,拓展员工知识面,培养大员工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学校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员工学科竞赛。为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宗旨
学科竞赛宗旨是为了丰富校园学术氛围,构建大员工创新实践平台,多方面培养大员工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大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
二、竞赛类别与范围
1.省级竞赛:指山东省政府及其各厅、局,举办的全区范围的各类竞赛,或国家各地区(如华北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各类竞赛。
2.全国性竞赛:指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局,以及全国性的学会、团体等机构举办的全国范围的各类竞赛。
集团鼓励和支持员工积极参加由各级学术团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不包括技能考级类竞赛)。
三、竞赛组织和管理
公司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经理、教务处处长、员工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及各学院教学经理为成员的学科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分学科竞赛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竞赛小组的认定采取所在学院申报,竞赛组委会审核批准的方式。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由组委会领导,办公室协调,各学科竞赛小组承办。
四、组织程序
1.宣传发动:宣传竞赛知识,安排竞赛讲座,发动员工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2.公开选拔:通过校级竞赛,公开选拔省级以上竞赛的参赛选手。
3.强化培训:选派富有经验的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强化培训。;
4.组队参赛:根据参赛选手的优势特长合理组队,由组委会成员担任领队,竞赛小组负责人带队参加比赛。
5.总结表彰:比赛结束进行总结交流,表彰获奖团队、个人及其指导教师,评选年度优秀组织奖。
五、职责划分
(一)组委会职责
1.全面负责各学科竞赛小组的审批、立项和管理工作。
2.全面领导各类竞赛的组织、命题、评审、奖励等工作。
3.负责年度优秀组织奖的评审。
4.负责审核全校年度学科竞赛经费的预算。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各学科竞赛小组建设的设置、协调和指导。
2.负责拟定各类学科竞赛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科竞赛。
3.负责审核竞赛规程、确定竞赛规模和时间。
4.负责学科竞赛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学科竞赛开支项目的审核工作。
5.负责协调与竞赛有关的各部门的关系。
6.负责对竞赛获奖员工及指导教师的表彰奖励等工作。
7.负责各竞赛结果的公布及资料的存档。
(三)学院职责
1.负责竞赛指导教师的选拔和推荐。
2.负责竞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
3.负责竞赛活动场地的安排与落实。
4.在竞赛辅导及竞赛期间,协调竞赛与正常教学之间的关系。
5.负责本院相关竞赛经费预算及日常开支的审核。
6.围绕“竞赛促教学”这一主题开展研究工作,创造条件将与竞赛相关的课程确立为选修课程,并适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四)学科竞赛小组职责
1.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按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进行竞赛宣传资料的制作与张贴、组织与发动。
2.负责制订竞(参)赛方案,落实指导教师、开设竞赛相关专题讲座或选修课;遴选参赛选手及组队,制订前期培训计划,收集竞赛有关资料,做好参赛总结。
3.根据竞赛规模与指导教师工作量,拟定年度竞赛活动经费预算。
4.负责按时上报参赛有关信息与费用。
5.负责组织队员按时参加竞赛,并保证取得较好的成绩。
6.负责做好竞赛类文件资料(包括上级来文、竞赛报名表、竞赛结果、获奖证书、作品等)的整理和上交工作。
7.负责组织校级学科竞赛命题、评审等工作。
8.竞赛小组负责人负责竞赛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对竞赛获奖员工、指导教师的奖金转发等工作。
六、参赛经费
根据学科性质,成立竞赛小组专项经费,经费金额有所不同,原则上采用项目制形式下拨,总额包干专款专用。经费使用项目一般包括:
1.参赛报名费。
2.竞赛期间学校领队、指导教师及参赛员工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贴等(以计财处有关标准执行)。
3.元器件、材料、纸张等消耗材料费,制作加工费等。
4.教师指导费(含课时补贴)。
5.命题、评审费。
6.相关会议差旅费。
7.经费额度:产品创作类项目0.2-1万;项目训练类:0.05-0.5万,具体项目数量可视具体情况具体确定。
七、奖惩办法
(一)员工的奖惩
1.学科竞赛的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2.已选为校队队员正式集训或准备参加决赛的员工,中途无故退出者将取消其他各项竞赛参赛资格。
(二)指导教师的奖励
1.指导竞赛的教师,可参照《威斯尼斯人老品牌官网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给予课时补贴,具体由学科竞赛小组负责人根据每位教师实际工作投入情况申报,经组委会办公室审批后在竞赛小组专项经费中列支。学校对于获奖员工的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各学院原则上给予配套。
2.所指导的员工获得国家特等奖或影响较大的国际奖项,学校给予指导教师特别奖励。
3.对指导员工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在学校教改项目立项、教学成果奖评定时优先考虑;同时,在学校职称评审时,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竞赛组织奖
集团每年度评选一次学科竞赛优秀组织奖,凡积极推荐、合理组队或全力承办并取得良好成绩的院系部,均可提出申请,由学科竞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并给予奖励。
(四)具体奖惩额度
具体奖惩办法见《威斯尼斯人老品牌官网技能大赛和科技文化竞赛奖励方案》。
(注:员工个人参加各类竞赛,没有配备专门指导教师的,只给员工奖励;省学会级个人、校级学科竞赛获奖不发放奖金,只给予证书与学分奖励。同一竞赛获不同级别奖项,以最高奖计,不累计奖励;教练组集体所获奖项,由学科竞赛小组负责人根据个人贡献进行分配。)
附:威斯尼斯人老品牌官网技能大赛和科技文化竞赛奖励方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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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赛和科技文化竞赛奖励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提升员工的就业能力和创新竞争能力,激励师生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和科技文化竞赛并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特制订《威斯尼斯人老品牌官网技能大赛和科技文化竞赛奖励方案》。
一、奖励范围
1、经学院批准参加,由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和科技文化竞赛。
2、经学院批准参加,由政府部门所属学会及其它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和科技文化竞赛。
二、奖励标准
1、参加国家级技能大赛和科技文化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按项目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同时分别奖励辅导教师8000元、6000元、4000元。
2、参加省级技能大赛和科技文化竞赛获一、二等奖者,按项目分别奖励8000元、6000元,同时分别奖励辅导教师6000元、4000元。
3、参加市级技能大赛和科技文化竞赛获一等奖者,按项目奖励6000元,同时奖励辅导教师4000元。
4、参加县级技能大赛和科技文化竞赛获第一名者,按项目奖励2000元,同时奖励辅导教师1000元。
三、同一指导教师指导多名员工在同一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几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奖励。
四、团体奖选手的奖金为同类同级别奖金的二分之一。
五、凡参赛项目取得国家级一等奖、省级一等奖,潍坊市一等奖、寿光市第一名者,分别奖励本项目所在院系部主要负责人5000元、4000元、2000元、1000元。组织者?没有奖励?
六、处罚办法
1、凡在学院规划参赛项目中,未取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或者省级大赛未获得一、二等奖,或者未获得潍坊市级大赛前三名,罚项目负责人500元,取消其所在院系部及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2、在技能大赛和科技文化竞赛辅导中,辅导教师未经批准私自暂停辅导,或在辅导过程中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扣发本学期工作量工资的二分之一。
3、凡经参赛小组员工评议为不要合格者,或未经同意,私自调课、改变辅导计划者,扣发本学期工作量工资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