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环节重新学习(重修)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本学期的课程/环节重新学习(简称“重修”)工作,各课程承担单位可通过教务系统后台“主控界面-员工成绩-有效成绩”查看“考试未通过员工[有效]”,选择承担单位,并选择“入学以来”的,了解员工的学业进展情况,因课程承担单位调整导致数据不全的承担单位可参考附件1,具体工作如下:
一、设置重修报名限制
由课程承担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主控界面—重修处理”中设置“允许重修报名课程/环节”,原则上各课程承担单位可根据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设置,若员工需求较大,可单独设置这个环节,开设本学期没有开课的课程。
时间节点:2022年4月29日周五11:00前。
二、重修报名
员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员工应用中,通过“免修重修”进行重修报名。
时间段:2022年4月30日00:00—5月2日23:00。
三、确定重修报名
由教务处做好“确定重修报名”。
时间节点:2022年5月3日11:00前。
四、安排重修课程
由课程承担单位在教务系统中在“安排重修课程”安排课表,包含“确认开始课程(重修课程)”、“制定教学任务(重修课程)”、“编排课表(重修上课班级)”、“分课程按校区将不需要上课的重修报名员工构成上课班级”。
注:本学期教学周比较短,安排课时时上课周次要准确,确保完成教学任务规定的课时,若课程承担单位无法完成重修课程的安排,将无法确认课程/环节到重修员工及缴费工作。
时间段:2021年5月3日8:00—4日20:00。
五、确认课程/环节到重修员工及缴费
时间段:2022年5月6日0:00--7日23:59。
六、开课
由员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课表,开课从5月9日开始,任课教师务必做好开课前准备工作,做好第一次上课点名工作。
七、课程考核、试卷存档、成绩录入
统一参加期末考试,由课程承担单位,按照开课班级单独封装,
由重修课程的任课教师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备注:各课程承担单位务必完成课程的教学任务,积极利用多种上课形式及员工业余时间,保证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22年4月28日